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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1 】

为加强我院与山东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交流合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为我院学生提供一个学习锻炼的机会,展现我院学生优秀的素质风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的通知》(鲁学助【2015】13号)精神,我院开展“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我院2017年度“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招募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服务期间能认真学习相关政策,遵守工作纪律。

4.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三、申请原则

1.属地原则。暑假期间安排志愿服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不提供住宿,原则上要求学生家庭居住地在生源所在县区内或周边附近,且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交通便捷、安全(路程不超过30分钟)。

2.自愿原则。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均自愿申请。

3.择优原则。有意参加的同学,可联系自己生源地资助中心,确认需要志愿后直接到所在系负责资助老师处报名,系将报名表交到院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录入校县结对系统。

四、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

暑假期间,学生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回执打印、档案管理等业务。具体时间段由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需要而定。

五、工作流程

1.暑假前学校集中招募志愿者。

2.学校根据申请情况并结合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人选,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贷款政策、安全和纪律培训。

3.七、八月份志愿者按各县市区需求赴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活动(通常为7-10天),具体按当地资助中心要求。

4.开学后,志愿者上交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及《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校县结对”志愿服务考核表》。

六、表彰奖励

1.学院将为参加志愿服务学生颁发“校县结对”志愿服务荣誉证书。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纳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管理,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可以参加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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